关于八字算命的话题三
阴阳学说(一)
仙名阁
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哲学体系的核心理论根基之一,是古人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通过对自然万物与人类社会的观察总结,凝练出的认识世界、解释世界的思想框架。它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阴阳两个方面,这种对立统一的永恒运动,是一切事物发生、发展、变化乃至最终消亡的根本内在动因。这一学说发轫肇始于夏商之际,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步成熟完善,其思想影响跨越五千年持续至今,已经广泛渗透到中国的社会制度、思想文化、自然科学与语言文字等各个领域,成为刻入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核心思维方式。
一、阴阳的基本概念
1. 阴阳的起源
阴阳的概念源自古代中国人民扎根于生产生活的自然观。远古时期,先民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存实践中,逐步观察到自然界中大量既相互对立又紧密关联的大自然现象:天与地相对、日与月相错,昼夜交替、寒暑轮转,男女相异、上下分野,这些随处可见的对立关联现象,最终被古人以抽象的哲学思想归纳提炼,形成了“阴阳”的核心概念。目前可考的西周初年文献记载显示,阴阳的观念最初指向非常朴素的日常观察——日光照射的向背,向着太阳、光照充足的一侧为阳,背向太阳、荫蔽寒凉的一侧为阴,这是阴阳概念最原初的具象内涵。
此后《易经》进一步将阴阳抽象提升,将其视为支撑整个世界运行的两种基本势力,或是一切事物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赋予了阴阳更深刻的哲学意义。到西周末期,阴阳的内涵已经从具体的物象属性,拓展为宇宙普遍存在的基本对立关系,并且逐渐与古代的“气”本原观念相结合,成为解释宇宙生成的核心范畴。道家创始人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明确指出天地间万事万物都内含阴阳二气,阴阳二气交冲和合,才化生了平衡有序的万物世界,这一论述奠定了阴阳作为宇宙根本规律的理论地位。
2. 阴阳的属性定义
阴阳,本质上是对自然界中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它本身就蕴含着对立统一的核心内涵,既可以代表性质相互对立的两种独立事物或现象,也可以用来代表、分析同一事物或现象内部对立依存的两个不同方面。阴阳属性的划分,是古人从无数自然现象中总结出来的普遍规律:
属“阳”的典型特性:凡是运动的、外向发散的、上升升腾的、温热温暖的、明亮清透的、无形灵动的、兴奋活跃的、向外延展的、主动推动的、刚劲强健的事物,都归属于阳的范畴;
属“阴”的典型特性:凡是相对静止的、内向收敛的、下降沉降的、寒冷清凉的、晦暗浊重的、有形质实的、抑制平静的、向内收聚的、被动承载的、柔缓包容的事物,都归属于阴的范畴。
3. 阴阳的基本特性
阴阳作为解释世界的核心范畴,有着清晰稳定的基本特性:
(1)普遍性:宇宙之间万般事物,形态千变万化,演化无穷无尽,但核心规律都可以用阴阳矛盾对立统一的法则来概括阐释。凡是存在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都可以用阴阳对其各自的属性加以归类分析,阴阳规则适用于一切对立关联的事物,不存在例外。
(2)绝对性:指阴阳两个方面的属性是规定明确、稳定不变的,用阴阳划分事物或现象的属性时,必须依据这套既定的属性标准进行归类,不能随意颠倒错位,属性划分的标准是绝对确定的。
(3)相对性:阴阳的属性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具有鲜明的相对性,具体体现为三个层面:一是阴阳属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二是阴阳内部还可以再次划分阴阳,即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三是比较的对象发生变化,事物的阴阳归属也会随之改变。总而言之,各种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不是固定僵死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属性的转变。
(4)可分性:阴阳具备无限可分的特点,任何一方内部都可以再次划分出阴阳,永无止境。比如以天地整体而言,天为阳,地为阴;天之中又以昼夜分阴阳,白昼为阳,夜晚为阴;而白昼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上午阳气逐渐升盛,是阳中之阳,下午阳气逐渐衰减,是阳中之阴;同样,黑夜也可以再分,前半夜阴气逐渐加重,是阴中之阴,后半夜阴气渐消阳气渐生,是阴中之阳,这种层层可分的特性,充分展现了阴阳规律的普遍性。
4. 阴阳的相关性条件
并不是任何事物都可以随意划分阴阳,以阴阳来表示事物、现象及其属性,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事物或现象及其属性具备相互关联性,属于同一体系、同一层面的存在;二是事物或现象及其属性具备相互对应性,呈现出明确的对立差异。只有既相互关联,又属性对应的两种事物或现象,或是同一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才能用阴阳的框架来分析表达。不存在关联的两类独立事物或现象,无法用阴阳来进行区分和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