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字算命的话题二
五行学说(二)
仙名阁
二、五行生克制化
五行相生
1.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是事物生长发展的动力来源。其固定的相生次序为:
木生火 → 火生土 → 土生金 → 金生水 → 水生木
在完整的五行相生链条中,任何一行都同时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双向关系。古代医典《难经》将这一关系形象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是五行这一行的母,“我生”者是五行这一行的子。以火行为例,木能生火,所以“生我”者是木,木就是火之母;火能生土,所以“我生”者是土,土就是火之子。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和抑制的关系,是维持事物平衡稳定的必要条件。其固定的相克次序为:
木克土 → 土克水 → 水克火 → 火克金 → 金克木
在完整的五行相克链条中,任何一行都同时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双向关系。《黄帝内经》把相克关系定义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是这一行的“所不胜”,“我克”者是这一行的“所胜”。以木行为例,木能克土,所以“我克”者是土,土就是木之“所胜”;金能克木,所以“克我”者是金,金就是木之“所不胜”。
3.五行制化
五行中的制化关系,是五行相生与相克关系的有机结合,是五行系统维持动态平衡的核心机制。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相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与成长,万物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没有相克,就不能维持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与发展,万物就会失去约束偏离平衡。因此必须生中有克(化中有制),克中有生(制中有化),相反相成,相互为用,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相对平衡协调的运动与发展变化。
五行制化的固有规律是: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这种生中有制、制中有生的循环往复关系,保证了五行系统整体在动态过程中维持平衡与协调,推动事物稳定有序发展。
4.五行生克异常
当五行系统中某一行出现太过或不及,原本正常的生克关系就会被打破,出现生克异常,主要包括母子相及、相乘和相侮三种情况:
(1)母子相及:属于相生关系异常带来的病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种情况。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先出现异常,进而累及对应的子行,最终导致母子两行都出现异常;子病及母则是子行先出现异常,反过来累及母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
(2)相乘:是指五行中“所不胜”一行对其所胜一行出现过度制约或克制,属于异常的相克,相乘的次序和正常相克完全一致: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相乘是超出正常限度的克制,会对所胜一行造成过度损伤,打破整体平衡。
(3)相侮:是指五行中“所胜”一行反过来对其所不胜一行进行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相侮的次序与正常相克正好相反: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相侮一般出现在所胜一行力量太强,或者所不胜一行力量太弱的时候,反向打破原有平衡。